| 智障者家長總會自民國81年成立以來,除了致力於智障者的福利服務推動以外,也在提供智障者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累積了各式案件類型的服務經驗,並促成相關條文的修正,以保障智障者在法律上應享有的權利。
由於智障者特質的特殊性,例如:記憶力、陳述完整性、時間概念、判斷能力等,在法律權益上容易受到不平等的對待,因此在法律上必須要有特殊的保障規定;對於司法從業人員,應提供相關的認識教育;對於身心障礙機構專業人員及家長,應提供相關的法律概念知識教育;對於智障者,應提供法律協助及自我保護教育,才能創造一個無歧視的環境。
基於上述的目標,我們在法律權益的議題上,提供智障者法律問題個案服務、智障者權益受損申訴服務、辦理相關人員研習訓練、擔任相關團體法律教育訓練講師、出版法律議題手冊、提出與智障者相關的修法建議。
攸關智障者權益的法律規定相當分散,舉凡民法、民訴法關於身分行為的認定;刑法、刑訴法,關於被告或被害者的訊問、偵訊、審理;性侵害防治;智障者役男權益;失蹤協尋及媒體報導等,都是本會關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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