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利服務是滿足人們共同需要的利器,是照顧社會需要的具體表現,簡單來說,對所有生活在相同區域中的個人,在基本生存權、工作權、教育權的保障之外,所提供可以使人們心理內在感到滿足、生活感到幸福的各項服務都可以稱為福利服務。
最通常被人所知的就是“照顧”–對處於某些境遇之下的對象所提供的照顧服務,例如:無障礙環境就是對行動不便的障礙者所提供的環境支持服務,目的是要讓障礙者的移動等不再感到環境的不方便;臨時暨短期托育服務就是對長期照顧重度障礙者的人所提供的喘息服務,目的是為了減輕長期照顧障礙者所帶來的負擔感與滿足照顧者也會想要稍微休息一下的需要。
目前我國法定對身心障礙者可以獲得的福利服務有:個人的支持〔生活重建;機構式照顧服務;居家照顧服務;輔具服務〕、家庭的支持〔臨托服務;照顧者津貼(目前只有台北市有);家庭托顧〕、社與社區活動的支持、生活、托育、養護費用的補助;參加社會保險的補助;稅賦的減免;障礙者承購國宅的低利貸款與優先承購;專用停車位;自購房屋的租金與貸款利息補助;交通環境設備、交通移動協助、停車空間、交通使用半價、專業化的手語翻譯服務、休閒支持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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