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前言
國際間的身心障礙者運動從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便引起復健醫師們的注意,到了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將運動導入醫療活動越加興盛,尤以德國與英國最具代表性,日本對此的關注則是1964年在東京舉行國際傷殘運動會後,便開始積極地發展。至此,身心障礙者的運動已發展成為國際性的運動觀念。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的國際體育憲章第一條第一款更明確指出:體育是所有人的權益,尤其對心智障礙者而言,體育更是促進其健全人格的教育方式。
我國的身心障礙者體育運動的發展則緣自民國66年(1977)於台南市舉行的台灣區自強運動會(朱敏進,民83)。初始身心障礙者的運動只有民間的活動,政府並沒有投注其應受到的重視。爾後相對於民間團體,教育部才成立了特殊體育及殘障運動推動小組,並於民國82年(1993)的特殊教育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中決議「請體育司加強特殊體育教學規劃與推展」。
根據民國84年9月(1995)全國身心障礙教育會議實錄殘障適應體育問題分析指出,身心障礙者適應體育運動主要問題有四:
一、身心障礙者適應體育運動政策不明
二、身心障礙適應體育運動師資缺乏
三、缺乏無障礙的體育運動環境
四、身心障礙體育運動人才缺乏鼓勵與輔導
貳、問題與需求
本會在多年推動心智障礙者權益過程中,由最早認為需要提倡心智障礙者的休閒活動,以豐富心智障礙者的人生,更進而體認到心智障礙者不僅需要休閒活動,更有必要加強體能,以因應就業後之需要,然而智總在推動體育運動權益工作上,遭遇到了極大的困難與瓶頸,因此深深感受到結合體育運動專業的重要性與必要性,而期待與體育專業結合,於民國88年(1999)再另成立中華民國心智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
自中華民國心智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成立以來,便積極的針對民國84年9月全國身心障教育會議指出有關身心障礙體育運動的主要問題:身心障礙者體育運動政策不明、身心障礙體育運動師資缺乏、缺乏無障礙的體育運動環境、身心障礙體育運動人才缺乏鼓勵與輔導,等項目工作進行各項推動。
綜合歷年來對心智障礙者適應體育權利推行的過程中,發現下列問題:
一、對於心智障礙者適應體育運動的專業資料不足
目前對於心智障礙者的適應體育的資料,並不十分充足,或是較學術理論性質。而對非教育系統內如教養機構、地方組織內的體育休閒活動負責人來說,是不易取得或較難理解。
二、心智障礙者適應體育運動專業知能培訓的缺乏
總會每年所辦理的運動指導員培訓,雖然都分為北中南東四區,但除了東區以外,其它區場次每每均是超收的情況。而每次參加的學員均反映希望能多多辦理此類的培訓,因為心智障礙者之體適能專業知能的培訓太少,學員亦難以從其它管道獲得相關的資訊,因此一旦有辦理相關的研習時,總是報名人數倍增。對總會而言,也很兩難,既希望能讓更多學員參加以提昇其適應體育之基本知能,但又必須顧及學習效果而在人數上有所限制。
三、心智障礙者適應體育運動師資缺乏
總會在辦理運動指導員培訓過程中,最困難的是師資的部份。各大專院校雖設有體育科系,但主要培養的是國家代表隊的選手及一般體育運動的師資人力。而既有之師資多半為國手轉任,主要以實際經驗傳承為主,學理基礎較為薄弱,對身心障礙者適應體育的瞭解實在太過陌生。所以在某些情況下只能先以課程主題而非以其對心智障礙者之了解來聘任講師。但在這過程中也發現,講師對於這樣的培訓,亦覺得可以增加本身對心智障礙者的認識,並試著調整其課程以符合心智障礙者之需求。
四、家長對於心智障礙者之適應體育運動的認識與需求
心智障礙者由於本身智能上的限制,因此常是家長替其做選擇與決定。家長會注意孩子的身體健康,但其關注點常在醫學醫藥這部分,卻忽略了運動休閒才是身體健康的根本。最近幾年,已經有機構、家長協會開始注意到運動休閒的重要性,但多半是家長將孩子送來參加活動,而家長本身並沒有接受心智障礙者適應體育方面的知能或實練課程,因此孩子的運動休閒,就只有在去參加活動的一星期一次或兩次,或是半年一次的夏令營活動。因此增進家長們對心智障礙者適應體育及休閒方面的認知,是很重要的事情。
根據以上之問題需求,及民國88年至今辦理過的各項休閒班及適應體育運動指導員之經驗,體育運動總會以這幾年的經驗,設計了一套以心智障礙者相關從業之專業人員為對象,以心智障礙者之適應體育及休閒為重心,以兩年為期程、四個主題的系列課程,期能循序漸進的,將體適能的基本概念及以心智障礙者為對象的進階應用,有系統的以研習方式,提供給心智障礙者相關領域之工作人員。
除了培訓更多瞭解心智障礙者之運動與休閒的適應體育運動指導員,增加相關工作人員之體適能知能,及對心智障礙者之情緒察覺與情緒管理,也期待能夠引導相關工作人員能夠更加深入思考,這種種課程如何運用在平時教導心智障礙者例如生活自理、學習態度、人際關係等等。
針對心智障礙者家庭,將繼續以親子休閒、健步聚樂部為主軸,並提供家長相關課程,增加家長們的對心智障礙者適應體育的基本知能,並引導他們思考心智障礙者之體適能與休閒活動之重要。並以此休閒班為基礎,收集並觀摩其它相關機構所辦理之心智障礙者休閒體育活動。
叁、認識中華民國心智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
本會以結合全國心智障礙者家長團體,推展心智障礙者各項體育運動,激發其潛能,提昇其生活層面,使能積極參與社會活動,以促進身心健康,達成全民運動為宗旨。
1、 協助政府對心智障礙體育運動人員培育及進修事項。
2、 倡導及推行全國心智障礙者之體育運動、文化教育、輔導、休閒活動及發展事項。
3、 舉辦全國性心智障礙者體育運動比賽。
4、 選拔及組訓代表隊參加全國性心智障礙者體育運動比賽事項。
5、 舉辦心智障礙者體育運動指導人員及裁判人員講習會及其資格認定等事項。
6、 研訂及解釋各項心智障礙體育運動比賽規則等事項。
7、 研討各項心智障礙育運動設施之標準與器材之規格品質等事項。
8、 心智障礙運動知識技術及相關學術之研究與出版。
9、 舉辦心智障礙體育運動醫學防護、體位分級之講習及相關事項的推展與研究。
自體智總會籌辦以來,有關辦理體育運動計劃執行績效如下:88年上半年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合作進行執行體育休閒活動計畫,在全國北、中、南、東四區九縣市同步開課,共計辦理14班隊,參與人數達560人次。88年下半年在全國北、中、南、東四區十六縣市同步開課,共計辦理20班隊,參與人數達800人次,並拍攝運動休閒班錄影帶一支。自民國91年起,開始辦理家庭親子休閒班,至今已辦理13梯次,總計服務了1,700人(戶)次。
自民國88年起,本會便開始以服務心智障礙者之從業人員為對象,辦理運動指導員培訓講習。民國90年以體適能之基本知能為主題培訓132人;91年以主題為戲劇治療培訓354人;92年以遊戲治療為主題培訓286人;93年則以舞蹈治療為主題培訓186人。94年開始整合往年經驗,設計一套以心智障礙者相關從業之專業人員為對象,心智障礙者之適應體育及休閒專業知能為重心,以四個主題的系列課程,將體適能的基本概念及以心智障礙者為對象的進階應用,有系統的以研習方式,提供給心智障礙者相關領域之工作人員。94年已進行第一階段初級培訓,共計培訓334人次。95年進階培訓遊戲治療398人次、舞蹈治療256人次。
96年除了專業人員之體適能研習(四場次,156位),更改變計劃方式。召集了15個分佈全台北中南東各區協會參與本會家庭健康體適能促進計劃。合計共辦理17場體適能親職講座總計,參加人數:660人。健走俱樂部舉辦了87場次;參加人次:2,937人次。並深入校園,舉辦了16場校園宣導講座。
90年、92年、94年、96年協同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辦理全國心智障礙者適應體育親子運動大會。
93、95年協同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辦理全國心智障礙者才藝大賽。
本會自88年成立以來,對心智障礙者運動權利之推動與辦理適應體育培訓的過程中,初步成果為:本會擔任行政院體委會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委員會第五屆委員、智能障礙體育研發組成員,93年續任第六屆委員,94年續任第七屆委員,持續關心並推動心智障礙者之體育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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