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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孩子一直跟不上學校的功課,常常說聽不懂老師上課的內容,該怎麼辦?
孩子有智能障礙證明,去上學真的可以學到東西嗎?又該上什麼樣的學校呢?
特殊教育是什麼?和一般孩子學的是一樣嗎?
「特殊教育」即是為了滿足有特殊學習需要者的教育需求,而專門設計的教育策略。依據身心障礙學生的障礙特性、發展能力及需要來設計教學課程,讓身心障礙學生也能學到生活技能與知能。
因此,在身心障礙學生接受特殊教育的過程中,教育單位必須依據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能力與學習需求,將學生安排在適合的班級或學校中;老師必須瞭解學生的優勢與限制能力後,為學生設計符合學習能力的教學目標與課程內容,提供學生差異化的教學方法及各項教育支持,讓學生能學到和同儕一樣的知識、知能或生活技能,協助學生發揮最大的學習效能。
教育階段: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訂定,特殊教育的實施,分為下列四階段:
教育階段 |
就學場所 |
學前教育 |
醫院、家庭、幼兒園、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 |
國民教育階段 |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
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 |
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 |
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 |
(二)特殊教育實施方式與類型
A.一般學校: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一般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提供就讀於一般學校之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服務,其辦理方式如下:
-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指學生全部時間於特殊教育班接受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其課程設計與規劃需符合學生特性所需;該班級的學生人數及教師配置亦與一般班級有所差異。
- 分散式資源班:指在普通班就讀的特殊需求學生,部分時間接受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
- 巡迴輔導班:指學生在家庭、機構或學校,由巡迴輔導教師提供部分時間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
B.特殊教育學校:
- 以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並以設立多學部(國小、國中及高職)為原則,但僅有部分特殊教育學校設立學前幼兒部。
- 目前全台灣除離島地區外,本島17縣市均有設置至少一所特殊教育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