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總呼籲】衛福部組織改造:別讓身障權益在改組中「迷了路」!
文╱孫一信副秘書長
衛生福利部於 102 年完成改組成立,歷經 107 年修法,目前正迎來新一波的組織改造工程。本次組改的核心變動在於增加成立「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以下簡稱兒家署),並將現行長照司併入社家署部分業務,改組為「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以下簡稱社發署),這個改組方向將增加長照業務人力。
對於組織改造,各界雖有幾司幾署的討論,但受限於《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與《中央政府總員額法》的規範,人力與編制確實是複雜的行政工程。然而,組織改造不應只是行政名稱的挪移,智總從實際服務經驗與家長需求出發,針對目前的規劃提出以下四點嚴正提醒:
一、 身障鑑定事宜:專業不能斷層,務必重視專業延續性
【現況問題】
原屬於「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的身障鑑定業務,規劃將移置社發署。目前身障鑑定在地方屬於衛生局業務,衛生局長期與照護司聯繫緊密,主因在於照護司同時主管護理相關業務,被歸屬為醫療業務主管單位。未來業務歸撥到社發署身障組後,中央與地方衛生局的聯繫機制勢必得重新磨合。
【智總訴求】
雖然身障鑑定已納入 D、E 碼,並逐漸強化社福觀點,但我們呼籲衛福部務必重視身障鑑定的專業延續。鑑定專業必須無縫接軌,不能因行政更迭而影響民眾申請權益,更不應讓鑑定程序產生斷層。
二、 成年監護業務:應回歸「身障專業」,而非僅以年齡劃分
【現況問題】
隨著高齡化社會,每年申請監護輔助宣告案件約達 7,000 件。目前規劃將成年監護業務移撥至社發署的「老人福利組」。然而,成年監護的裁定要件(參考民法第 14 條)是以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程度為準,對象涵蓋智能障礙、自閉症、精障、植物人等,並非皆為長者。若僅因失智症與老化的關聯而將業務歸至老人組,恐偏離身心障礙專業核心。
【智總訴求】
成年監護與輔助宣告制度是本會長期關注的重點。未來國際趨勢是以「支持性決策」取代能力剝奪,這需要熟悉各心智障礙領域的專業團體協助規劃。我們強烈建議此業務應回歸「身心障礙福利組」統籌,確保制度設計能真正落實對障礙者的人權保障。
三、 早期療育服務:系統整合要到位,別讓家長疲於奔命
【現況問題】
我國早療系統分為通報個管、聯合評估(國健署)與療育服務。目前早療業務分散在社家署的不同組別,療育服務更分別歸於兒少組與身障組(身障機構兼辦)。未來組改後,這些業務是應全部整併至兒家署的「兒少健康組」,抑或保留於「家庭支持組」,目前的權責劃分仍不明確。
【智總訴求】
早療兒童不必然領有身障證明,但其服務需求極具專業性。我們主張衛福部應針對早療服務的歸屬進行深度探討,建立更明確、一條龍的整合規劃。不論孩子是否持有證明,政府都應確保療育資源不會因署組劃分而產生缺口。
四、 醫療依賴重症兒童:別讓家庭在「醫療灰色地帶」窒息
【現況問題】
具有管路需求(呼吸器、氣切管、鼻胃管等)的醫療依賴重症兒,其照顧需求迫切,卻常因 CMS 評估等級不高或不具身障證明而被忽略。家長面臨痰液抽吸、管路餵食等醫療灰色地帶,導致居服員與特教老師不敢承接,造成家長「有喘息服務卻得不到喘息、有強迫入學卻被要求陪讀」的困境。
【智總訴求】
日本已於 2021 年完成《醫療照顧兒支援法》,將支持重症兒家庭視為政府義務。我們呼籲未來的兒家署務必在「家庭支持組」或「兒少健康組」中,明確納入醫療依賴重症兒的支持服務。這不只是醫療問題,更是兒童人權問題,政府應建立諮詢與轉介中心,避免遺漏這群最脆弱的孩子。
結語
衛福部組織法修正通過後,隨之而來的「處務規程」與「組織編制表」才是落實服務的關鍵。組織改造不應只是「搬家」,更是「翻修服務」。智總將持續監督組改進程,期盼制度的設計能更貼近家長的需求,確保每一份權益都能落實在家庭最需要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