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您孩子的學習品質?-由特殊教育新課綱著手
文–盧台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教授)
最近網路與報章資訊沸沸揚揚提到的特殊新課綱,已是各位家長們必需瞭解的重要議題。本人因六年前即接受教育部委託,為該課程大綱修訂與後續部份配套措施之主持人及指導教授,因此對該課綱之內涵與運作有較深入之瞭解;102年六月下旬在智總的邀請下,有機會跟各家長協會之負責人討論此一議題時,更深切體認外界對新課綱的內涵與實施有許多的誤解,而造成部分家長的恐慌與不解,故希望能藉此機會做一些說明,以解除家長與相關人員之疑慮。
我們看到心智障礙的孩子在不同的學習領域,有各自的能力特殊需求,然而過去的課綱或實際學校現場教學中,仍是以一套相同的排課與內容,實施在小班教學中而已,並未針對特殊教育所強調的,需針對個別孩子的能力與需求進行調整或改變;且一直以來個別化教育計畫(以下簡稱IEP)扮演的角色,也多半停留在紙上作業的層次,並未能達至以家長為團隊成員之一的共同方式,討論孩子的課程與相關服務的需求,徒然浪費了很多資源卻未能發揮其功能與成效。新課綱就是以這樣的觀點做考量,希望能整合地方政府、學校行政、師資與家長的意見及資源的方式,將專家學者與家長們一直努力很久方能設置的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具體發揮功能,並能將學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納入特殊教育的課程,而非僅將資源班與特教班設置在普通學校中,卻似乎與學校的各項措施無關,或讓特教學校各教育階段的課程間,各自為政而無縱向與橫向的連結。
新課綱是一套以學生為本位設計的課程,所以一定會與IEP做密切的結合;而各個IEP討論後的結果,也會整合在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中,討論需提供之課程與相關服務措施,做為學校執行之依據;普通學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更會將特教的課程,納入學校的課程總體計畫中,讓普教能瞭解特教,特教亦能結合普教,至於特殊學校在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後,亦能將各階段之課程進行銜接與連貫,而非各行其是。
由於特殊教育新課綱涵蓋國民教育、高中與高職階段,強調設計特殊需求學生課程,應首要考量普通教育課程,故九年一貫課程的語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及綜合活動等七大領域,以及延續九年一貫課程的高中職必修之語文、數學、自然、社會、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及綜合活動等,後期中等學校之共同核心一般課程的普通教育課程,仍為未來每一位特殊需求學生設計IEP時,規劃課程的首要考量。但其內容與時數仍應以學生的IEP為設計依據,因此會讓每位孩子學到他需要的內容,包括可能需針對該領域學習能力良好的孩子,提供充實性課程;對該領域學習能力與一般孩子差距不大者,提供少數的補救教學;而對該領域學習能力較弱的學生,改為提供與日常生活有關的功能性課程,絕對不可能讓您的孩子學習與其能力不符合的普通教育課程與教材。目前的反對聲浪應是不瞭解新課綱或執行不當所造成,亟需各位家長的參與,以導正之,而非以「因噎廢食」之方式而回到原點。
至於普通教育之各領域課程,如不適合孩子學習或有需要其他課程時,才需視其需求提供其他如「領導才能」、「創造力」、「情意」、「學習策略」、「職業教育」、「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定向行動」、「點字」、「溝通訓練」、「動作機能訓練」、「輔助科技應用」等特殊需求領域的課程時數與內涵。是以特殊教育新課綱為八大學習領域的課程,其中特殊需求領域需視個別學生之實際需求加設,而非以類別或安置為思考。
過去各階段資源班的教學多以國、英、數之補救教學為主,然對部分孩子而言,他的需求可能還包括自然與社會等其他領域的課程,如果老師教導「學習策略」課程中的記憶力、注意力、理解力或其他學習支援的策略與技巧,並應用原班學過的內容做為教材,可能會幫助孩子所有領域的學習而非僅單科而已,這也是特教教師的專長所在。至於特教班與特殊學校中的孩子,恐怕能直接採用普通教育課程與教材的可行性較低,故必須調整時數與學習內容,而將多餘的學習時數放在「生活管理」、「社會技巧」、「溝通訓練」「職業教育」、「動作機能訓練」與「輔助科技應用」等課程上,提供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功能性課程。
有關新課綱的配套措施包括「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大綱」、「認知或學習功能功能輕微缺損學生調整應用普通教育核心課程」之國民教育、高中與高職課程的三本手冊、「認知或學習功能功能嚴重缺損學生調整應用九年一貫課程」的二本手冊與「高職服務類服務群科」之課程大綱。前二套措施由本人負責主導其編擬工作,參與編輯與審查之資深教師與學者專家有百人以上;後二套則分別由桃園啟智學校與台北啟明學校負責召集編擬工作,而本人與相關教授均有充分參與。此期間正逢特殊教育施行細則與相關子法之修訂,其中之「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第三條亦強調,「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考量系統性、銜接性與統整性,以團隊合作方式設計因應學生個別差異之適性課程,促進不同能力、不同需求學生有效學習。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包括生活管理、自我效能、社會技巧、情緒管理、學習策略、職業教育、輔助科技應用、動作機能訓練、溝通訓練、定向行動及點字等特殊教育課程」(教育部,民99),顯然與新課綱總綱之內涵吻合。上述四套措施均已完成,且均已放置於「優質特殊教育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http://sencir.spc.ntnu.edu.tw)中,以便使用者下載。此外,該網站亦已放置了新課綱的宣導影片及相關的教材,以供教師教學之參考。
現今之特殊教育花費了相當多的人力、物力與經費在師資培育與訓練上,然在教學現場中卻常見資源班教師所教導或應用的,並非其等之特殊教育專長領域,而多仍停留在教導無足輕重或毫無章法的國、英、數異質小組補救教學,或無組織系統而僅能相互仿效的其他諸如社交技巧、創造力等課程,且多以將特教教師之教學時數排滿為主要思考,而忽略了需提供的是協助普教教師教導在該學習領域中有困難的特殊教育學生時,所缺乏的特殊教育知能或相關支援,以及這些孩子真正需要的學習策略、社會技巧或輔助科技應用等普教沒有的課程。至於目前在融合教育思潮下,逐漸式微的集中式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學校,也因課程與普通學生差異過大,造成在安置錯誤時無法再重新安置的困難,而面臨招不到學生或錯誤安置學生的惡性循環中。此外,這些認知或學習功能嚴重缺損的智能障礙孩子,過去在上實用語文、實用數學、休閒教育、社會適應、生活教育與職業訓練等課程時,並無階段之差別,亦無可參考之能力指標,造成每年都在上過年、母親節、中秋節、認識時間或資源回收等單元,卻無難易之分,完全要靠教師的自由心證。尤其對肢體有障礙的多重障礙的學生而言,真正需要的可能是生活管理、動作機能訓練與輔助科技應用等課程,而非整天坐在座位上,給予一些讓其肢體更退化的課程。上述種種現象顯示徒然浪費了投注在特殊教育之各項資源,且讓各界無法認同特教的功能與績效,而新課綱企圖能將特教教師的角色回歸到自己的專業上,讓其等發揮應有的專長與功能。
以學生特殊需求為本位,已是世界各國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之主要思考,因此如何在調整現有各階段之普通教育課程外,加設不同階段個別學生所需的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確有其必要性,此是新修訂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的主要精神所在。雖然改變並不容易,且接受改變對某些人可能更困難,然這是一條不得不走的路,才能與現今之世界潮流與國內趨勢接軌,且能發揮特教之功能。
給您孩子一個機會,參與他的IEP設計與執行過程,讓IEP發揮計畫、執行與評鑑成效的依據!讓我們一同攜手合作,期盼新課程綱要之推行能使每位心智障礙的學生具有發揮其優勢與補救弱勢之機會,進而達至特殊教育適性學習與充分參與之最終目標!!
本文出自於智總第73期會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