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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總秉持著「每人皆具有參與運動權利」,心智障礙者也應該與其他人可同等的參與遊戲、康樂、休閒與體育活動,倡議應建置無障礙體育運動環境與設施設備、提供適當運動指導及培訓資源,支持身心障礙者可以平等且充分參與。
智總於1995年起積極提倡「運動平權」,於同年舉辦「全國心智障礙者親子運動大會」,1999年成立「中華民國心智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推展心智障礙者與一般人一樣,享有運動參與的權利及需求,並透過體育運動方式,讓他們維持體能、建立自信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