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急難紓困,你申請了沒?

若您已領 關懷弱勢加發者,還是可以申請「#擴大急難紓困」。

不符合其他紓困補助措施的民眾,可以向衛褔部申請「擴大急難紓困」。

申請期間:民國110年6月7日起至6月30日止。

申請資格

1.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情況為依據)。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者。

3.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不管你有沒有去繳費,或者已經請領老人年金者,只要符合條件都可提出申請,沒有年齡限制(但須有工作)。

4.109年03月19日~06月30日 有獲得衛褔部核定擴大急難紓困者,衛褔部將紓困金直接匯入您去年所提供帳戶或用匯票送達申請者。

5.去年已有提出申請,但申請未獲核定者,衛福部會直接重啟認定。

6.去年未提出申請,但今年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務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

1. 有工作,但因疫情失業或收入減少。

2. 家戶內存款,加收入計算「家戶月平均收入」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但存款每人可扣除15萬(以每人的帳戶內存款扣除15萬,並不是採總額累計並加倍扣除)。

急難紓困金額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

1倍以下者,核發3萬元。

1倍以上未逾1.5倍者,核發2萬元。

1.5倍以上未逾2倍者,核發1萬元。

若申請人如屬單人戶,符合者核發1萬元。

注意事項

1. 擴大急難紓困 採線上申請 或 郵寄申請,申請者需親自簽名(或蓋章),並 提供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

2. 若警示戶或凍結帳戶(例如有被強制執行可能性),可勾選寄送匯票。

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實施計畫懶人包

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5-205.html

線上申請

https://1957.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