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平等努力、為愛而修的法案—「特殊教育法」修法 三讀通過

教育是國家的基礎是百年事業,回首心智障礙者的求學路,是許多人投入修法倡議,逐步爭取到的權益。特殊教育法修法三讀通過

用「法」守護一生的權益,是智總長年的堅持。

「特殊教育法」是智總30年前成立時,就投入參與修法的法案,回首30年前,心智障礙者求學路艱辛,透過街頭抗爭、倡議修法,逐步達成鄉鄉鎮鎮有特教班,讓障礙者可以與一般人一樣就近入學,完成全國每縣市都設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讓中重度的身心障礙者不需從小與父母分離兩地,彼此掛心。

為了朝平等、多元融合的理想邁進,這次特教法修法(2023.5.29立法院三讀通過),有幾項重點:

全面支持、邁向融合:

  1. 在特殊教育支持服務部分: 要求將「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及「輔導團」的組織架構明確化,解決現況沒有真正落實支持學校的功能。期待特教資源中心有明確的人力與預算後,能提供有品質且穩定的支持服務,落實融合教育。
  2. 納入適應體育,將運動輔具放入法規中,提升運動權。

學生參與、保障權益:

特殊教育諮詢會納入身心障礙學生代表,讓身障學生可以針對接受特殊教育,表達自己的想法及意見。

減輕評鑑負擔:

將評鑑改為四年一次,減輕特殊教育現場教師們的行政負擔。

歷經四年,智總與多位立法委員吳玉琴、范雲、吳思瑤、蔡培慧、莊瑞雄、王婉諭,及多個NGO共同投入修法研議的工作,過程中反覆討論、蒐集各地家長意見,過程雖然辛苦,能夠往前邁進一步,更值得欣喜。

我們都認同,每個生命都值得被尊重與同理,也需要被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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