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倡議】推動融合教育,等於取消特教班嗎?

針對幼兒園到高中職落實融合教育的政策,一直是身心障礙家長關注的重點,目前我國推動融合教育並沒有明確的政策指引及完整的法律保障。

促進融合教育的責任應從特殊教育轉移到一般教育,但在台灣仍只有特教界在關注融合的議題,這是最大的問題。

王麗琳/我想要跟同學在學校操場玩(2018f全國心智障礙者才藝大賽全國總決賽-平面繪畫兒童組
我想要跟同學在學校操場玩/王麗琳
2018全國心智障礙者才藝大賽全國總決賽平面繪畫兒童組佳作

現實是殘酷的,缺乏完整機制的表面融合,犧牲身障生受教育的權益

  在目前的教育現場,只盡量的減少集中式特教班,或讓特教班以服務重度及極重度多重學生為主,但對於安排於普通教育環境學習的中度及輕度障礙學生,除了學習輔具、特教巡迴教育輔導服務及資源班資源之外,沒有更全面性且整體性的規劃,以致普通教育環境下的老師缺乏回應特殊需求學生學習需要的準備

  學校無法有效回應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及學校生活需要,造成更多校園中忽視、霸凌、學生情緒行為激化、家長衝突的現象。凡有問題發生,學校大多盡量隱藏或是犧牲身心障礙學生,例如:以身心障礙學生影響同班同學準備大考為由,要求不得到校或進班;無視學生用語言暴力對待身心障礙學生,家長申訴卻還要開會決定是否霸凌成案……種種荒唐的現象一再出現,如何要求家長對融合教育能夠有信心?

   所謂「融合教育」是指讓身心障礙學生在普通班級中與一般學生共同學習,並提供必要的學習支持。融合教育不是特殊教育應努力的一環,而是需要所有教育系統的整備與提升。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24條指出:「為了讓身心障礙者能夠不受歧視、機會均等的享有『教育權』,各國政府應致力推動融合教育制度。」

  台灣已推行融合教育數十年,特殊教育法亦明訂特殊教育應符合融合的精神,然而距離真正的融合教育還有一大段差距。

就現況而言,智能障礙者的家長擔心:

  推動融合教育是否等於要減少,甚至取消集中式的特教班?或關閉特殊教育學校?
  重度或合併多重障礙的智能障礙學生在融合教育的學習環境中,能得到適合的學習機會與內容嗎?
  

智總認為,在普通教育環境下的支持系統尚未完善前,特教班及特教學校仍有存在必要。

 推動融合教育應逐步推進全教育系統內,多元學習策略與專業之間的合作

  身心障礙學生因身體或心智的特性,要在普通班中順利學習,需要特教學生助理員、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等專業人員與特教老師、普通班老師討論適合學生的課程教案,擬出可以幫助學生在學校裡好好上課的方式,才有可能讓融合教育成為理想中的樣態。

  在政府未能實踐融合教育之前,所有特殊學習需求的支持輔具、策略,仍應提供,不得以融合為藉口,故意不提供必要的協助或漠視需求,或提供形式上卻不符合真實需求的協助,造成更多權益損害,導致要特殊教育學生背負所有融合教育責任的現象發生。

智總向「教育部」及「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倡議:

  1. 國家應訂定全面融合教育推動政策,編列預算及人力:重新檢視修訂從學前教育到成人教育的各項法規,培力所有教育系統的行政、教師、各項專業工作者與家長及學生都能建立正確的人權認知及執行融合教育的能力。
     
  2. 加強建置特殊教育支持系統及適合的學習輔具:應依據學生的特殊學習需求,建置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等的專業團隊服務,並提供適合的學習輔具,提供因材施教的專業支持。
     
  3. 增加普通教師與特教教師的專業合作:協助教師提升專業能力與合作,特教教師能進入學生所在的普通班級中,觀察學習狀況及需求,並與普通班教師一同研商並實施可以幫助學生學習的策略。

  只有全教育系統都落實運用學習設計的概念,讓每個學生可以得到學習的機會與學習到應該習得的內容,融合教育的實踐才能真正達成。


現行身心障礙者的權利及相關服務,來自於多方意見的匯集、討論、凝聚共識而成。

形成一項政策或法案前,往往需要長時間的研討與對話,智總在相關的會議中,擔任諮詢的角色,反應來自家長、服務現場所面臨的問題,並提供積極性且務實的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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