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不是口號而是行動,應明訂出資源班的師生比,並逐年的補足相關的師資人力

日前發生「台北市某高中1名特殊(教育)需求學生與代課老師發生衝突」事件

智總建議教育部應明訂出資源班的師生比,並逐年的補足相關的師資人力。

融合教育不是口號而是行動

融合教育是讓有特殊學習需求的學生也能和一般學生在同一個班級中上課,而學校依據學生的特殊需求,提供學生適性的學習輔導與服務計畫。

從影片中我們肯定,台灣的融合教育推動是有成效的。

班級同學們都瞭解班上中有特殊學習需求的同學,也知道何時需提供協助,而老師第一時間也意識到,學校存在著特殊需求學生,但為何無法在第一時間回應學生的特殊需要,導致後續的衝突事件?

是制度設計的問題,還是特教知能不足的問題?

值得我們在事件之後,進一步檢視融合教育的困境以及法令需待加強之處。

特殊需求學生清楚表達需求 肯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成效

特殊教育法在2023年大修法,除了因應教育現場的需求,也是在回應CRC(兒童權利公約)和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

其中,第十一條是保障身心障礙學生表達意見的權利,並獲得其身心障礙狀況及年齡之協助措施以實現此項權力。

因此,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訂定,也加入應邀請學生本人,以及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從這次事件來看,學生清楚的表達自己的需求與權利,應該有參與IEP計畫,才會表述自己的教學計畫,以及情緒來臨時的因應策略,這些都是政策的正面影響。

融合教育需要與普通教育合作 落實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台灣融合教育的推展往往高度仰賴特殊教育教師,但在融合教育環境中,特殊學習需求學生有更多的時間是在普通教育環境中學習,普通教育教師有更多時間與機會面對班上的特殊學習需求學生,因此,普通教育教師必須具備特殊教育知能也是必然之事。

依據教育部規定,普通班教師每年需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3小時以上,該項政策是否被具體落實,代理教師、代課老師是否也在政策需落實的對象中;我們期待普通班老師不應只是被動地等待特教老師的告知與協助,而是主動的瞭解班級中每一個學生是否有特殊學習需求,進而尋求必要的協助。

回到影片中的代課老師,是否第一時間被告知班上有特殊學習學生,讓老師有更即時的回應策略,也代表著,融合教育的推展也必須是學校相關行政部門的配合與推動。

資源班師生比應訂定人數上限

2023年5月特殊教育法雖歷經了10年一次的大修法,但 #資源班師生比仍是懸而未決。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其中雖明訂了集中式特教班的師生比,但資源班的師生比長期未被正視與明訂,導致資源班老師的工作負荷逐年升高,一個老師可能必須支持30個特殊學習學生,甚至更多,不僅影響融合教育的推動,更直接影響的是學生所得到的服務品質與學習支持。

資源班老師是在融合教育中,與普通班老師合作,穩定特殊學習需求學生在校學習生活的最重要一環,當人員面臨嚴重不足與高度的工作負荷時,又如何能期待國家政策所推動的融合教育能真正落實在每一個校園。

因此,智總建議教育部應明訂出資源班的師生比,並逐年的補足相關的師資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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