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有關美崙啟能發展中心疑似性侵案

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針對花蓮美崙啟能發展中心疑似性侵案的爆發,智障者家長總會站在長期關注智能障礙者權益保障的立場,認為該中心必須站在受服務對象的角度,依照法定程序積極面對和處理此事。

近年來在防治智能障礙者性侵害防治的努力過程中,實體法、程序法皆已經更臻完備,不僅將加重處罰加害人之外,也會在司法程序予以受害人最完善的協助(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5-1),以釐清案情。

目前美崙啟能發展中心正在面對司法調查的程序,機構應該遵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相關規定辦理。

智能障礙者時常成為性侵害受害人,智總也促成衛生福利部執行「106年度身心障礙機構性侵事件之處理與因應措施計畫」此計畫正在執行中,希望全國各身心障礙機構能夠預防並面對智能障礙者遭受(疑似)性侵害案件。

我們認為照顧機構在機構管理階層、第一線服務同仁和院民,都應該分別制訂性侵害防治三級預防的工作重點和處理方向,並確實落實實施。

我們遺憾美崙啟能發展中心發生疑似性侵的案件,也期待美崙啟能發展中心秉持勿枉勿縱精神配合檢調偵查,保護院民,盡速回到機構營運正軌。

兒童或心智障礙之性侵害被害人於偵查或審判階段,經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官、檢察事務官、檢察官或法官認有必要時,應由具相關專業人士在場協助詢(訊)問。但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官、檢察事務官、檢察官或法官受有相關訓練者,不在此限。

前項專業人士於協助詢(訊)問時,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官、檢察事務官、檢察官或法官,得透過單面鏡、聲音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或適當隔離措施為之。 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詰問兒童或心智障礙之性侵害被害人時,準用前二項之規定。


2018.6.14公共電視節目「有話好說」節目專題討論

花蓮啟能中心院生遭性侵事件、智力障礙者遭性侵霸凌虐待等結構性問題、是否法律縱放為何此類性侵案不容易定罪?

來賓:
花蓮啟能中心性侵案檢舉人 吳護理師(視訊連線)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 主任 張萍
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 孫一信
新北市社會局科長 陳佳琪
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 張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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