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養信託、社會住宅的重要突破
2026/05/28
財政部於5月18日發布個人信託房屋出租課稅相關規定,當信託房屋釋出作為公益出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可比照自然人,適用相關租稅優惠,今年5月報稅就能適用。
過去,許多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將房屋交付信託後,因為房屋登記在受託銀行名下,常被排除在公益出租人、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等租稅優惠之外。
如今新規定上路後,只要符合條件,信託住宅的出租所得,也能比照自然人適用:
- 租金免稅額
- 43%、53%、60%費用率扣除
- 公益出租與社宅相關租稅優惠
這不只是稅務調整,更代表:
安養信託制度 開始能真正接軌社會住宅政策。
也有助於:
・增加公益出租屋源
・降低受益人租稅負擔
・提升高齡與身障家庭使用信託制度的意願
這項議題,其實早在2023年10月由吳玉琴委員辦公室和智障者家長總會舉辦的「安養信託執行困境協調會」中就被提出,經過兩年半的研議與協調,終於正式落地。
感謝一路努力推動修正與溝通的各方單位,讓不動產信託不再被制度卡關。
特別感謝2023年10月參加協調會賦稅署的三位科長,花科長儀芳、曾科長雅萍、蔡科長博聿!
謝謝信託公會反應信託業者遇到的困難,協助釐清問題。這個規則的解釋,可以幫助許多將住宅不動產設定信託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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