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德芳教養院事件,監院(2022.4.21)召開記者會糾正 衛福部 和 苗栗縣政府
2022/04/26
苗栗德芳教養院事件,監院(2022.4.21)召開記者會糾正 衛福部 和 苗栗縣政府
去年七月底發生「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虐待院生致死」案件,事關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議題,經監察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於昨(20)日通過監委王幼玲、蘇麗瓊、葉大華、王美玉的調查報告,糾正衛福部、苗栗縣政府,並促請法務部督導檢察機關妥予查明,以及請衛福部就身障機構的退場機制、研修法令等進行檢討改進。
監察院通過糾正苗栗縣政府、衛福部,糾正內容指出:
一、 苗栗縣政府對德芳教養院之「身心障礙服務專業人力配置不足」、「人員流動頻繁致受訓時數不符規定」、「濫用約束帶、毆打、禁閉等措施對待嚴重情緒行為的住民」等缺失,未積極督導改善。
二、 苗栗縣政府對德芳教養院評鑑輔導改善流於形式,未積極督導改善;衛福部未積極督導苗栗縣政府加強監督力道。
監察院調查報告促請法務部、衛福部 檢討改進,分述如下:
一、 德芳教養院林院長疑似知悉事發當天工作人員對李生施暴,且家屬反映該教養院疑有巧立名目,違法收費,安置補助費用疑似未用在住民身上及募款行為帳目不清等情事,法務部允宜督促所屬檢察機關妥予查明。
二、 德芳教養院曾3度被通報違法募款,惟衛福部未曾檢查過。
三、 衛福部允應全面落實檢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督管及退場機制,研修相關法令。
本會主張<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修法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