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心智障礙者親子運動大會

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的國際體育憲章第一條指出:「體育與運動之實踐,乃為人類基本的權利之一」,智總有感於心智障礙者易被貼上脆弱標籤,導致參與運動權益的權利嚴重受損。

智總認為「心智障礙者也有享受運動的權利」,結合專家學者倡議「心智障礙者運動需求的權利」推動體適能運動及師資,並於1995年開始,兩年舉辦一次「全國心智障礙者親子運動大會」,秉持與帕林匹克奧運相同的理念,以「勇敢嘗試、爭取勝利」的精神,鼓勵全國心智障礙者享受運動的樂趣及益處,更能實踐潛能、建立自信,有助融入社會。

兩年一次的全國心智障礙者親子運動大會,也是國內唯一以「心智障礙者」為主的全國性運動賽事,每屆持續至各縣市輪流舉辦,參與規模約3,000人,期讓各界都能更加重視智能障礙者運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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